為什么要做宿主細胞殘留DNA檢測?近年來熱度驟增的生物制品藥物對諸多疾病療效斐然,在藥品市場中所占比重也是節(jié)節(jié)攀升。于是生物制品與之俱來的生物安全性問題被漸漸提上日程,其中宿主細胞殘留DNA由于可能會傳遞仲瘤或病毒相關基因,存在潛在的危險性,各國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機構對其殘留量有著嚴格的限度控制。同時,各國藥典也陸續(xù)提供數(shù)種關于宿主細胞殘留DNA檢測經(jīng)典的方法,目前以實時定量聚合酶鏈式反應(PCR)方法為蕞優(yōu),因其專一性強、靈敏度高、快速且可實現(xiàn)高通量。美國FDA對Vero宿主細胞殘留DNA檢測的要求。寧波畢赤酵母殘留DNA檢測品牌
現(xiàn)行《中國藥典》的qPCR檢測法中,針對不同的疫苗,其宿主DNA殘留量有不同的要求,比如基于vero細胞的狂犬疫苗,DNA殘留含量要求不高于3ng/劑,基于vero細胞的脊髓灰質炎疫苗,DNA殘留量不高于50pg/劑,基于CHO細胞的乙肝疫苗,DNA殘留量不高于10pg/劑。因此,宿主細胞殘留DNA間測對于試劑和儀器的檢測靈敏度都提出了極高的要求。而要準確檢測出宿主DNA殘留量,則需要采用標準曲線的覺對定量方法,根據(jù)《中國藥典2020》對殘留DNA檢測方法的要求,其標準曲線要求R2≥0.98,斜率在-3.1到-3.8范圍內,每組加標樣品回收率在50%-150%之間,RSD≤30%。寧波畢赤酵母殘留DNA檢測品牌國家對HEK293宿主細胞殘留DNA檢測的要求有哪些?
宿主細胞殘留DNA檢測的重要性:眾所周知,通過細胞培養(yǎng)生產(chǎn)生物制品時,需要在下游工藝中去除所有的源于宿主細胞殘留的雜質,如胞質蛋白、基因及潛在病毒等。其中宿主細胞DNA殘留問題受到了制藥同行很大的關注。究其原因,在于生物制品中即便是微量地來源于宿主細胞的外源性DNA都有傳遞仲瘤或病毒相關基因的可能性。如果生物制品在攜帶殘留DNA的情況下注射進入患者的體內,如果細胞DNA為致ai基因,具有致瘤性,在患者體內生成仲瘤;如果為病毒基因,不排除該基因擴增并組裝的可能,威脅患者的健康。總之,宿主細胞殘留DNA的潛在危害不容小覷,通過去除宿主細胞DNA預防可能出現(xiàn)的不利后果是極為必要的。如今,宿主細胞殘留DNA已作為生物制品安全性評價的一個重要指標。
美國藥典(USP)對宿主細胞殘留DNA檢測的規(guī)定:美國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局(FDA)發(fā)布的指導原則中指出生物制品宿主細胞DNA殘余限度不得超過100pg/劑量,對于大劑量的如單克隆抗體的生物制品,根據(jù)其殘余DNA來源及給藥途徑,DNA殘留量可放寬至10ng/劑量?!睹绹幍洹?USP40-NF35)通則<1130>收錄了3種外源性DNA殘留量測定的方法,分別為DNA探針雜交法、閾值法和實時定量聚合酶鏈式反應(PCR)法。歐洲藥典(EP)對宿主細胞殘留DNA檢測的規(guī)定:歐洲藥品管理局指出需要對連續(xù)傳代哺乳細胞殘留DNA的去除過程進行工藝驗證,旨在確認去除殘留DNA的主要步驟,并確保此工藝程序可以將終產(chǎn)品中的殘留DNA控制在允許范圍[4]?!稓W洲藥典》(EP9.3)通則規(guī)定的生物制品殘留DNA限度大多為不超過10ng/劑量,但對個別疫苗的殘留DNA限定標準更嚴格,如甲型肝炎滅活疫苗中的殘留DNA不得超過100pg/劑量,乙型肝炎疫苗中的DNA殘留量不得超過10pg/劑量。宿主細胞殘留DNA檢測--疫苗安全生產(chǎn)的重要指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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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有哪些公司做宿主細胞殘留DNA檢測相關產(chǎn)品?寧波畢赤酵母殘留DNA檢測品牌
宿主細胞殘留DNA檢測與重組人源化膠原蛋白行業(yè):①外源性DNA:作為醫(yī)療器械使用的原材料,宜根據(jù)預期臨床用途(作為植入物體內使用,還是作為敷料等體表、黏膜使用)、使用量等,確定外源性DNA殘留量限值。如含重組人源化膠原蛋白的產(chǎn)品預期為體內植人劑,推薦參考生物制品外源性DNA殘留限量要求,結合殘留DNA宿主類型及其風險程度設定每人每次最大使用量限值。②宿主細胞蛋白殘留:E.coli、酵母、CHO蛋白質殘留應≤0.05%(體內植人),或≤0.1%(外用)。③殘余抗生su含量:應≤50ng/mg。④微生物限度:如以非無菌的方式提供,每1g.每1mL或每10cm2需氧菌總數(shù)應≤102CFU,霉菌和酵母菌菌落數(shù)應≤10CFU,不應檢出大腸埃希菌.金黃色葡萄球菌、銅綠假單胞菌。寧波畢赤酵母殘留DNA檢測品牌